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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通管理迈进“互联网+”时代
2016-04-16 
本报讯(记者于剑南)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的迅猛增长,由此产生的交通管理业务和服务需求也快速增长,群众办牌办证、缴纳罚款需要排队等候、往返奔波,存在不方便、成本高、负担大等问题,传统的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方便快捷”的要求。为此,在4月6日开通的“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通了10大类123项在线交通管理服务功能。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高宏伟对在线交通管理服务功能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与群众最密切、应用最广泛的4项功能。

交管信息实现

“实时查询主动告知”

“‘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能够向车主、驾驶人实时提供涉及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方面共计51项信息查询告知服务,群众可随时查询、动态掌握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等个人相关信息。”据高宏伟介绍,平台会主动推送信息,提示机动车年检、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等,并主动向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校车管理单位等,通报、抄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信息。与之前开通的118114人工台、吉视传媒电视等查询告知渠道形成互补,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覆盖面,而且,推送更及时、数据更准确、内容更丰富。

车辆号牌实现

“灵活选择便捷高效”

新车落籍选号方式更加灵活多样。高宏伟表示,通过平台可以网上随机选号,也可以自编选号。随机选号最多10次选号机会、每次提供5个号码;自编选号共20次机会,保障了车辆号牌发放的公开、透明、高效。

驾照考试实现

“自主预约随时随地”

“至少提前10天在平台上公布考试计划,考生可根据考试计划通过互联网、车管所服务窗口等渠道,自主报名预约考试,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高宏伟表示,平台能够根据考生预约日期及考试进度,自动排序,考生约考不再受驾校制约,保障了自主、公平、公正。

交通违法实现

“自助处理网上缴纳”

平台实现了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功能,在平台注册的用户,可以在网上自助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生成处罚决定书并可以完成互联网在线缴款。驾驶员不必到交警部门开具处罚决定书再到银行缴纳罚款,平台打破了时空限制,解决了处理违法和缴纳罚款反复排队的问题。

最后,高宏伟表示,未来交警部门将继续紧跟“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步伐,根据社会群众的需求,不断完善功能,增加更多的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地扩大覆盖面,让交通管理工作更多体现便民利民理念,体现改革创新精神,把交通管理板块打造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群众办理业务节约时间、降低成本,给老百姓带来全新的体验、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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