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35个公路水运项目:恶意欠薪信用等级降一级
2016-04-14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对2015年度中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从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共有35个公路水运项目参与评价。根据《办法》,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将遵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奖优罚劣、逐级升级、降级不限等原则进行,其中,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上访、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当年每发生一次,其信用等级立即降低一级。
不按要求参评等级直接定为C级
据悉,此次参与评价的从业单位包括2015年度中山市辖内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含当年交工项目)从业的施工、监理单位,包括小榄水道特大桥、翠亨快线部分标段、广珠中线二期等35个项目。未列入在建项目、自愿参加评价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可按要求参加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投标行为评价、履约行为评价和其他行为评价。投标行为评价是指招标人完成每次招标工作后,将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作为《评标报告》附件上报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主管部门,对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施工或监理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联合体有不良投标行为的,其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履约行为评价则结合日常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法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当年度的履约行为实时记录并进行评价,若联合体有不良履约行为的,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其他行为评价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企业的其他行为进行记录,并对施工、监理企业的其他行为进行初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记录及其他材料对施工、监理企业的其他行为进行评价等。
需提醒注意的是,属于应参加本次评价范围的从业单位,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按C级确定。而对于有在建项目但因参评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填报评价材料,或有在建项目但2015年度无实际工程量申请不参评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汇总报送材料时要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对于评价结果公示中申诉理由不充分或不客观的从业单位,可视情况不予公布年度信用等级。
分五个评价等级最差为“D”
《办法》规定,中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其中,AA级需满足评价分数大于95分(含95分),A级则介于85分和95分之间,B级介于75分和85分之间,C级介于60和75分之间,D级则小于60分,相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是信用好、信用较好、信用一般、信用较差、信用差。
若满足一定条件,单位可申请在上一年度评价等级的基础上升一级,最高可升至A级,其中包括:评价期间内,从业单位在广东省或中山市中标项目中有50%以上标段的建设项目或施工、监理标段,在质监站组织的省市公路大检查中排名前三名的;或者中标的标段项目有50%以上的标段多次受到业主单位表彰的,也可实现信用升级。
而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从业企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的,当年每发生一次,其信用等级立即降低一级,直至降到D级,其中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材料的,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后又放弃中标的,签订中标合同后不履行合同责任的,由于从业单位的主要责任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因进度滞后受市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上访、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等10种情形。
据悉,对于列入信用等级为D级或有在建项目但不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原则上不应通过该年度市公路水运项目的招标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