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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这些交通违法要严查!
2016-04-14 


(天津交通广播李叶)按照公安部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市公安局“治乱保安”专项行动部署,为有效治理交通堵点、秩序乱点和事故黑点,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成功举办2016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提供良好交通保障,即日起至6月底,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整秩序、防事故、保安全”集中统一行动。



据了解,本次集中行动将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随意变道、路口违法、逆向行驶、涉牌涉证、涉酒违法,大货车违法、客车超员、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非机动车违法等11类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清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清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进行清理,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以及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人员进行清理。同时发动多方力量强化交通安全共治,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不断好转,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严治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

1、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声势。以11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大货车野蛮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运输等为重点,每周组织开展1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各支队每周自行组织2次以上夜检、晨检或午检行动,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最大化增加违法成本。5月份,围绕“醉驾入刑5周年”,联合相关警种开展全市集中治理统一行动,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实施准确打击,并组建机动力量,实施跨区域作战,提升管理效果。

2、大力改善路面直观秩序。以市区、滨海新区和区县建成区为重点,强化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和交通枢纽秩序管控,持续治理路口违法、违法占道、随意变道、逆向行驶、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加强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闯信号、违反禁止标志等违法行为的非现场处罚;发挥交通违法摄录数据废弃库作用,对故意遮挡、变造号牌问题,及时进行行驶轨迹分析,强化拦检堵截,依法严格处罚,打消违法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3、有效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以全市重点道路、重要商业、旅游景区为重点,每天不间断对违法停车突出区域进行治理,对占路停放的“僵尸车”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临时违法停车进行清拖。依法严格清理非法道路停车泊位及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整改擅自改变停车方式等问题,确保道路停车规范有序。

4、集中整治高速公路秩序。以长深高速(海河大桥至汉沽段)为重点,启动全部高速公路交警执法站,在主线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临时检查点,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的全线联动执法行动,形成整条路联动的整治声势。加强视频监控巡逻,及时发现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拦截查处系统报警提示的违法车辆,消除交通违法问题。

5、全力确保公路交通安全。以国省道、外环线、农村公路为重点,在重要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集市周边设置临时执勤点位,严查大货车野蛮驾驶、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组织疏导缓解交通拥堵

6、科学实施交通组织。以成都贵州、鞍山红旗等交通节点为突破口,对交通拥堵地区、拥堵点位开展综合治理,采取优化交通组织、调整信号灯配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装电子监控设备等措施,治理一批交通堵点。

7、强化路面交通疏导。落实“一校一策”、“一院一策”,加强学校(幼儿园)、医院门前及周边道路警力部署,采取流动巡查、定点管控等措施,规范门前停车秩序。结合五一、端午等小长假出行高峰,强化高速公路、旅游景区道路的疏导管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距离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8、提升改造交通设施。在重点治理道路和主要任务路线,更换10公里1.2米高护栏;增设交通信号灯、岗伞各50处,改善路口通行秩序;新增车道标志100面,增加地面导向箭头数量,减少由于车辆突然变换车道造成的车辆通行延误和交通事故;复划主干道路和重要任务路线交通标线300公里,保持道路交通标线清晰。确保各类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实施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9、强化日常监管。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部署本区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全监管、交通运管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实施“叠加”惩处。对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10、集中清理隐患。对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确保隐患“清零”。对“营转非”大客车,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被注销驾驶资格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缴驾驶证件。

11、清除事故黑点。对交通事故多发地区及团雾多发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协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综合治理。

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12、弘扬队伍风采。深入开展2016年度“风采杯”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安监查验等岗位开展培训练兵和比武考核。借助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展现交警的良好风采。

13、制作宣传专栏。在新闻媒体开辟“治乱保安”和“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专栏节目,介绍整治行动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协调各大型社区、商尝企业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节目和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倡导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14、播发整治新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新媒体优势,大规模、高频率报道整治行动情况,倡导依法文明出行,抵制交通安全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

15、曝光违法问题。。定期集中公布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源头安全问题,扩大专项整治的震慑作用,逐步提升群众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链接

11类突出重点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包括机动车违法停车、公交车未按规定进出站、出租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违法占道。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随意变道。包括实线并道、强行并道等违法行为。

4.机动车路口违法。包括闯红灯、越线停车、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不让行行人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逆向行驶。包括闯禁行路、闯单行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6.机动车涉牌涉证。包括无牌无证、临牌过期、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伪造变造牌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7.机动车涉酒违法。包括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毒驾违法行为。

8.大货车违法。包括大货车特别是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闯禁行、闯信号、逆向行驶、非法载人、涉牌及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9.客车超员。包括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10.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包括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及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各类违法行为。

11.非机动车违法。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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