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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速公路收费将“动起来”车祸造堵收费降不?记者帮你问
2016-04-14 
(原标题:我省高速公路收费将“动起来”车祸造堵收费降不?记者帮你问)

家住成都市温江区的刘女士最近听说,我省

从4月开始,对高速公路实施价格浮动管理,收费

水平将根据服务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怎

么“动”,服务水平怎么“评”?曾在高速路上遭遇堵车之痛

的刘女士很是关心。

“高速堵车凶了还收不收钱哦?”“服务区厕所连脚都落不到咋个

办?”……从4月1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

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下称《挂钩管理办法》)也成为了交通参与者热议的焦点,也不断有记者向本报记者询问。

如何对高速公路实施价格浮动管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带着市民意见,记者采访了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相关负责人,看一看我省高速动态收费到底怎么“动起来”。

>>出行者问这些问题我们很关心

记者在《挂钩管理办法》中看到,服务质量评价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5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些方面做得不够好,都会成为高速公路的减分项。

记者梳理了采访的部分出行者和驾驶员的疑问,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车祸造堵怎么办?

家住成都市温江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回忆起去年10月21日在成南高速的出行经历,印象深刻:“我们下午2点半从遂宁出发,到成都都是晚上7点多了。”记者查阅了当年的资料记录,发现当天凌晨5点10分成南高速清泉段发生连环车祸,致使双向道路受阻。

凌晨发生的车祸,却导致下午出行的刘女士滞留高速公路5个小时。对此,刘女士认为,高速公路在车祸清障方面存在过错。她表示“平均时速每小时30千米不到,这怕是连普通公路都不如哦1

服务站滞留算不算?

南充市的胡先生在今年春节返程时也遇到了烦心事。春节返程时,胡先生为了避让成南高速拥堵,特意走老路绕道到绵阳三台,试图走成巴高速返程。不料刚一上高速又堵在上面。

胡先生无奈只能在服务站滞留,却发现服务站也是人满为患。想要用开水泡碗面,在自动开水机前足足等了半个小时。对此,胡先生认为,高速管理单位应该预计到节假日免费通行期间人流、车流量大,应该在各个服务区提前增加服务人力和设施,保障正常的基本服务。对于春节期间高速路上“一水难求”的情况,胡先生表示“差评”。

高速维修如何降?

刘女士、胡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共鸣。他们表示高速公路在不能提供“高速”服务的情况下,就应当降低通行费率。市民李先生也表示,造成拥堵的不仅仅是车祸,还有长时间的高速公路维修。“修路一修就是十天半个月,有时候还要延期,咋个可能不堵嘛1李先生认为,这种情况也应当降低评分。

一年周期是否太长?

有市民提出,高速公路的通行状况时时变化,一年的评价周期太过冗长,不能即时反映高速公路服务状况的变化。建议缩短评价的周期,实现更大范围的动态调整。

官方回应市民的问题都有涉及

市民的这些建议,是否可以纳入高速公路的评分标准呢?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交通厅高管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民反映的这些问题,在《挂钩管理办法》制定的过程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具体的事实的细则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高速车祸清障多长时间扣分;道路维修影响高速通行的评级等等内容,仍在进一步制定过程中。“细则出台前,将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届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提供宝贵意见。”他说。

相关细则6月出台

关于评价的具体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将采取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专业的检测机构、社会公众参与三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市民具体的参与方式也将在6月份出台的细则中进行规定。

不达标高速收费下浮

有市民疑惑,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连续多年评价在85分以下,是否进行费率累加下调?是否会造成高速公路的变相涨价?

负责人回答,对于连续达不到标准的高速公路,将会维持95%的收费费率不变,直至其获得85分以上评价才予以调回原价。而收费标准只能下浮或与原收费标准持平,不会超过原收费标准,因而市民无须担心涨价问题。

年度评价目前最可行

对于市民缩短评价周期的建议,负责人表示,“就目前来说,进行年度为周期的评价方式是最可行的方案。可能会在今后时机成熟时,探索新的评价方式和周期。”

专家观点降费根本在改变投资结构

记者采访了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胡光伟对记者说,“按照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上来看,我省在全国首创推行高速公路动态收费,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打破了现有高速公路收费一成不变的态势,至少是一个好的方向。从这个方面来说,我们应当为这一举措的推行‘点赞’。”“但是,这仅仅也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胡光伟话锋一转,指出5%的降费费率难以让普通民众得到实惠。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我省的高速公路收费均价在0.50元/千米左右,5%的费率降低,等于每千米只降低了0.02元,每百千米才2元的优惠,实在是“不痛不痒”。

胡光伟认为,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还是太高。此次改革虽然提供了一个好的方向,但距离最终目标——实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依然相去甚远。“高速公路本质上是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全额投资。而目前高速公路投资鱼龙混杂,让其变成了‘赚钱工具’,因而普通百姓很难享有实惠。因此,高速公路降费乃至免费,还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高速公路的投资结构,让高速公路真正提供公共服务。”胡光伟说。

条例解读

年度评价不达标收费标准下浮5%

去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中就明确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调整。对于新建高速公路和已运营的高速公路,《挂钩管理办法》提出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新建高速:75分以下暂停收费

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标准测算,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期限、工程质量等多重因素计算确定。

而在新建项目试收费期满前,应该取得正式收费批准文件。如果在3年内未取得正式收费文件,那么将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

新建项目依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情况确定正式收费标准,评价在90分(含)以上的,按照试收费标准批准正式收费标准;如果评价在90分以下,75分(含)以上的,按试收费标准下浮5%批准为正式收费标准;评价在75分以下的,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

运营高速:85分以下收费降5%

对于已建成并投运的高速公路,将实施服务质量评价。这种评价包含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除了自查、日常巡查,还有随机抽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价内容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5个方面。

已运营高速公路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质量评价在85分以上的,次年度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85分以下的,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核准次年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下浮5%核准次年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因运营管理原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因运营管理原因致使交通拥堵、服务不规范等,引发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受到省部级(含)以上通报批评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的;不严格执行省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行调度和应急指挥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作者:蒋京洲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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