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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高速跑了23公里ETC竟收了101元
2016-04-11 


遭遇天价过路费的扣款情况

按正常跑高速,20来公里一般过路费只有几块钱,但四川绵阳车主王晨好4月5日中午开车走遂回高速时,短短23公里的高速公路,但显示被ETC扣了101.65元。王晨好当即找遂宁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理论,而工作人员回应说,收错费用应该找办卡银行。

为了这100元钱,随后的几天里,王晨好寻找了相关的多个部门,好几个相关单位都称责任不在自己这边。最终,他找到四川省路政管理局,最后查实王晨好当天在遂回高速行车路径,仅在高速上行驶了23公里,多收费用是ETC计费系统出现问题。ETC公司回应:将会在几个工作日内退回多收的费用。

天价高速23公里被扣款101元

“23公里收费101.65元,肯定是遭遇‘天价’收费。”4月5日中午,王晨好开车从绵阳到遂宁,在回马入口上高速,经过10余分钟行驶至遂宁站。“使用ETC本想方便,没想到却遭遇多扣款。”

当天中午11:48,王晨好下高速经过ETC通道,前面的显示屏显示扣款101.65元。

“我只在高速上行驶了23公里,却收费100多元,肯定收错了。”王晨好说,他平时跑这条高速,人工收费只需要8元,ETC也只需扣款7.6元。他当即将车停下来找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退回多收的扣款。

工作人员让他先将车开出匝道,再进行处理。不过,他将车开出匝道后,对方告诉他ETC是银行扣款,他们这退不了,多收的扣款应该找银行去退。

退款艰难被要求到成都办理

于是,他打电话到办卡的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银行只是根据ETC提供的数据进行扣款,数据显示多少,就扣多少,银行本身不会多扣款。因此,如果觉得被多扣了,要退回多收的费用,还得找ETC公司。

“多扣了过路费,为何退款却这么难?”王晨好为此跑了几趟。后来,他就自己的遭遇打电话到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接线工作人员让王晨好找ETC公司退款,“我当时让他们提供ETC公司的电话,他们则让我到成都长益路ETC公司去处理。”

当时,王晨好就质疑:多收费并不是自己造成,但投诉得到的答复却是要自己亲自跑一趟,从遂宁到成都去办理,那耗费的时间和新产生的费用又该谁出?

终于认账承认收费系统扯拐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王晨好多次拨打12122进行投诉,同时还打了成都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8日中午,12122工作人员对王晨好进行了回复,承认是ETC计费系统出现了问题。对于退款一事,需要走完程序再将退款单交银行进行办理。

“扣款简单,为何退款这么麻烦,难道是司机的责任?”8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与王晨好一起来到高速公路遂宁站,该站负责人薛红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王晨好是4月5日上午11:36从回马上高速,行驶12分钟后,于11:48从遂宁站下高速。系统显示王晨好的通行费用为101.65元,免收金额5.35元。

“很可能是收费系统出现了问题”,薛红说,按照正常收费,通过这条高速也只需要8元的费用。“我们只是基层的收费人员,没有权力对此事进行处理。”薛红告诉记者,她们会将这一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争取及时纠错。

9日上午,成南高速公司一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记者,她们已对王晨好多收费一事进行了处理,“公司已走完退款程序,并将退款单交到了银行,应该在11日将多余的扣款返还到王晨好的账上”。

律师说法:若车主无过错应赔偿其必要损失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是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入口)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过路费用(出口)的电子收费系统。ETC系统能够减少高速公路管理的运营成本,还能够缩短车主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通过时间,其不仅能使物流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还能降低碳排放,是值得推广和普遍运用的技术。

上述事件中,若无证据证明,使用ETC缴纳高速公路收费的车主,在缴费过程中有过错,则高速公路收费单位以及提供ETC服务的单位作为不当得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的承担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就多收取的费用进行返还,并赔偿必要的误工费、交通费、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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