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公司你必须是良心企业
2016-04-08
(原标题: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公司你必须是良心企业)
据新华网报道,朱先生的大货车近日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侧翻。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的施救队将货车拖了不到20公里的路程,却被告知需要交36000元的施救费用。“嫌太多你就报警啊,你不报警你是我孙子。”记者介入后,先是降到18000元,然后又计算出15555元的价格,最后,株洲管理处路政大队新塘中队队长亲自计算的价格是14880元。
早在2013年,湖南施行的《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施救人员应该主动出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并提供足额、合法有效收费票据。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公司作为特殊的服务企业,有行业管理规定,有规定收费标准,居然视若罔闻,坐地要价,其性质不亚于趁火打劫。
车辆救援公司作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财产依法进行救助的企业,对于要救援的车主,收费价格不公开,给白条收据,更荒唐的是三次收费计价,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得出三种价格。可想而知,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收费混乱,管理部门的监管无序和不规范,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更恐怖的是,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恃无恐的言语,“你不报警你是我孙子”,如此猖狂的态度,不禁让人试问,作为一家提供公益服务的高速车辆救援公司,谁给了你们如此轻视他人的权力!你不要忘了你的本质是一家特殊的服务企业,你不仅仅代表当地政府形象;因为你是为高速道路车祸进行财产援助的企业,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急救、抢险、清障等工作,你是一家担负公共救援责任的企业,也是一家公益性质的企业,你必须得是良心企业,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什么!
如何终结“天价施救费”,如何在公共服务领域杜绝暴利和权力侵蚀,恐怕第一就得铲除垄断,让市场竞争来体现最佳服务质量。作为高速公路上担负财产援助的企业,必定是公益性质大于其商业性质,必定得是政府牢牢监管之下的社会企业来承担,最佳方式比如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任何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请记住,你们的行为是以政府信誉作背书,良心在服务。
本文来源: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