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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四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春耕春种期间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2016-04-07 


当前正值农村春耕春种时期,农村车流、人流大量充斥路面,道路交通又趋紧张态势,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于都大队本着“护春耕、促生产、保安全”工作理念,根据农村历年春耕时节特点,紧密结合辖区当前实际,在各阶段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确保农村春耕春种时期道路交通安全。

一、深化基础排查除隐患。针对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大队一是着力抓好辖区重点路段交通隐患的排查,会同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对辖区农村公路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隐患点迅速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有效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欠缺问题;二是整合基层力量,大力加强农村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监管,对于未办理牌证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坚决消除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大323、319、218国省道农村“瓶颈口”和城乡结合部、岔道路口事故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最大限度确保从源头上安排到点、管控到位,

二、突出联勤协作抓严管。在当前春耕春种农忙时期,大队进一步借助乡镇派出所、农机站及基层村组干部、交通协管员作用,一是联合开展“护春耕、促生产、保安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劝定人、定时、定点”方式,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纠违率;二是重点对无牌无证农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农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其他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查纠治理,确保农村交通秩序进一步优化;三公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发动更多群众投身到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最大限度消除管控盲点和盲区。

三、落实源头整改强责任。为持续抓好交通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源头安全管理,大队一是定期深入农村客运企业检查车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落实无力或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车辆源头化管理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二是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行动。通过上门入户的形式,与各行政村农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设立交通安全流动服务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朋友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三是强化重点管控。进一步加强农用、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村重点车辆的检查,落实临检、抽检措施,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开展宣传活动浓氛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大队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渠道,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乡镇,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光盘、展示挂图等形式,向村民展开广泛宣传,提醒村民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防范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信息员的作用,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基础知识,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民心,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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