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2016-04-06
(原标题: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0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公告了批复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将满六十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交易对方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正积极推进资产交割的各项必备程序。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尚待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拟于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成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其后再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交割和股份发行等工作。
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