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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11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惩
2016-04-03 
中国兰州网4月2日消息3月31日上午,记者获悉,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自4月1日开始至5月10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罚。同时,下月开始,全省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一次记分必须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

记者了解到,省公安厅首次明确界定交通违法处理期限,彻底杜绝道路交通违法长期不处理的问题。5月1日起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凡是一次记12分的,必须在50天之内处理完毕;一次记分不是12分的,必须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同时从4月起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到相关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等方面的措施强制处理。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3分。

11种交通违法行为

1.超员违法行为

2.超速违法行为

3.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4.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5.酒驾违法行为

6.毒驾违法行为

7.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

8.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9.闯红灯违法行为

10.逆向行驶违法行为

11.其它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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