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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天水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放大招
2016-04-03 
4月1日起天水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放大招

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快去处理要不驾照将停用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从4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到相关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拒不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所持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据了解,我市将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4月份集中开展的交通违法“清零”行动中,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到相关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等措施强制处理。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3分。

另外,从5月1日起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凡一次记12分的,必须在50天之内处理完毕,一次记分不是12分的,必须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彻底杜绝道路交通违法长期不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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