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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有前科要限制?别忽略深圳交通委的定语
2016-04-01 
昨日起,多家媒体以《深圳网约车超三千司机有前科》等类似标题报道了深圳市交通委公布的一条数据,引发网民“涉嫌歧视”等热议。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标题忽略了该通报中的前后文,引发了部分网民断章取义的解读。

3月2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通报“经初步排查,深圳网约车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而这句话也成为一些报道中突出展示的内容。

甚至有网约车公司借此营销,在今日广东的部分媒体中刊登了广告“郑重声明:据深圳相关部门近期排查发现:3086名当地网约司机,有吸毒前科或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专车冇一例。除了安全,什么都不会发生。”

部分网民认为,将司机个人情况调查清楚,有利于安全乘车,也有观点认为,此公布对“有前科的司机”涉嫌就业歧视,“难道有前科就不能就业了”?

就网民的疑问,记者与深圳市交通委取得联系进行核实。交通委发给“求真”栏目的通稿中,前半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确实提到了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但同时,还列举了“网约车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异地牌照网约车数量多,加剧交通拥堵”;“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网约车平台采取补贴、低价等促销手段,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在后半部分“整改问题”方面,它强调“加强驾驶员资格条件审查,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各平台应限制以下人员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员,主要是犯有暴力犯罪、强奸等犯罪前科,对网约车安全存在较大威胁的人员;公安机关正在缉捕的负案在逃人员;毒驾人员;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可见,该措施是针对部分对网约车安全有较大威胁的人员,且用词为“应限制”是针对网约车公司的一个指导性建议,具体操作落实还要看各公司的管理方案。

此外,整改内容还包括了“加强安全营运管理,清理不合格车辆,降低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保障乘客安全”、“限期清理异地牌照网约车”、“完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乘客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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