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云南彝良交警加强摩托车违法打击力度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2016-03-31 
连日来,云南彝良交警结合辖区实际,加大了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持续深入的严管态势,有效遏制和减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提高挂牌办证率是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的关键。工作中,彝良交警继续大力推行车驾管业务“下乡”服务,抽调民警成立了“流动车管所”,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时间深入乡村农户,为偏远地方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使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办好摩托车注册登记和驾驶证理论考试、人体检测手续,不仅极大的方便了偏远地区群众,而且有效提高了辖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车驾管等窗口单位,严格落实网上比对、核查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的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针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实际,彝良交警合理安排警力,突出了对农村乡镇周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相对集中路段的常态管控,采取集中查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上下班高峰期间在辖区主要路口进行固定检查,集中治理,有效降低了违法行为发生率。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彝良交警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注意执勤形象,使用规范语言,严密执法程序,并注意执法策略,讲究执法方式,努力取得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查获的涉及无证、酒后等严重违法的,严格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及未戴头盔的驾驶人,如果短时间内驾驶人能将证件及头盔送至查纠地点的,则只进行批评教育,不再进行处罚。对确实无证驾驶需要扣留机动车的,帮助群众妥善处理车辆载运物品,使群众不因扣车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增加额外支出。

为扩大社会宣传面,彝良交警以执勤点为单位,安排各执勤点、中队深入辖区各乡镇、村庄,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摩托车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发挥流动车管所的作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告知群众办理摩托车相关业务需要的手续,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作者:杨之辉曾杰洪

本文来源:云南网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