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0
证券代码:601006证券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临2016-01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有所调整,会议决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李孟刚先生、俞蒙先生、杨万东先生。李孟刚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有所调整,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王立彦先生、昝志宏先生、黄松青先生。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三、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有所调整,会议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杨万东先生、昝志宏先生、窦进忠先生;杨万东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6证券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2016-00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南街19号太原铁道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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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采取分别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春雷先生、副董事长俞蒙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他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关柏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赵春雷先生、俞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李孟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郝亚勇先生、张忠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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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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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所列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燮峰、马珣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