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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违法将关联个人征信系统
2016-03-26 
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与居住证办理“一票否决”机制

2016年03月25日05:焦点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简工博)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明令禁止10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昨天起,本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

这10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鸣号;机动车涉牌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

交通问题是超大城市管理的难题之一。数据分析显示,造成上海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甚至由乱致堵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交通违法行为面广量大、屡禁不止。本市将通过此次大整治,求解这道难题。

努力实现“四个显著”目标

通过这次整治和后续长效措施,上海将着力实现“四个显著”目标——

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全市79条主干道和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机动车无违法停放,外环线内和郊区中心城镇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滞留路口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路面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基本消除,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重点路段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76条单行道建设、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梳理更新等任务全面完成,外环线以内各条主、次干道和支路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全覆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执法将最大限度压上路面

上海市公安局已将10大类突出违法行为向全市发布通告,并将在派出所辖区内划分若干整治责任区,以“零容忍”态度采劝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

公安部门还将全面梳理排查比对各类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严厉打击使用假套牌、伪造变造买卖临时号牌、“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等违法人员,对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重点人员逐一上门教育、督促处理。

行动中,以公安部门作为主力军,整合交通、工商、城管等行政执法力量,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采劝守点、巡线、控面”方式,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将执法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压上路面。

曾在禁燃烟花爆竹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的“平安马甲”,将和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一起统一投入大整治行动。

“电子警察”镇守外环线内

整治行动只是一个开端。未来,上海将加快推进外环线内1.8万套查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建设,按照每条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低于10套的标准,完成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

上海还将以76条单行道建设为重点,推进完善单向交通体系,加大停车设施综合供给,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进拥堵结点滚动排摸和工程性“小改小革”综合治理。

要创新信息化执法应用,推进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应用,利用警车、公交车、救护车等车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信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校车、渣土车等车辆动态监管技术设备使用管理,完善动态监控数据跨部门共享和执法应用,切实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此外,上海还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遏制临时号牌泛滥等问题;研究建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分制度,扩大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关联个人征信应用,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与居住证办理“一票否决”机制;全面禁止本市加油站为燃油助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着力实现“四个显著”目标

■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

■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

■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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