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湾疏港高速)昆亭至塘溪段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山湾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为部分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路线走向:
本项目路线起于北仑区春晓镇昆亭村南侧,设置昆亭枢纽连接宁波-舟山港六横 ;路线沿沿海中线北侧向西布设,跨太河路后设春晓互通连接沿海中线;路线经海口庙村后进入鄞州区,设隧道穿越合一村北、瞻岐镇区北等山体,于瞻岐镇区西侧设置瞻岐互通;路线向西经珠山水库、洞桥山南麓、周一村南等布线至塘溪镇鹳山村西北侧;路线终于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西北侧,设置塘溪枢纽连接甬台温高速复线。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4.378km,其中北仑段路线长8.412km,鄞州段路线长15.966km。全线桥长17322.5米/11座,其中特大桥15753.5米/6座,大桥1569米/5座,隧道4678.5米/4座,互通4处,匝道收费站2处,临时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交警/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为8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4亿元。
本项目拟按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实行封闭式收费管理。路基标准宽度33.5米,横断面为:中央分隔带2.0米+左侧路缘带2×0.750米+行车道2×3×3.75米+右侧硬路肩2×3.0米(含2×0.5米右侧路缘带)+土路肩2×0.75米;桥梁标准宽度33.0米,0.5米防撞护栏+3.0米硬路肩+3×3.75米车行道+0.7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75米路缘带+3×3.75米车行道+3米硬路肩+0.5米防撞护栏=33米;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g,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桥梁结构的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8;设计基本风速:参考抗风设计规范宁波地区1/100频率平均风速31.3m/s;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它桥梁和路基1/100;设计荷载:公路-I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供电照明、景观绿化、环保、水保、房屋建筑等)、防雷、水利工程、取弃土场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大临工程方案设计(如需要),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提供施工图纸,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地材调查及试验,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区域防洪评估等与设计和设计审查相关的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初测、初勘事先指导书,经招标人批准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3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区域防洪评估、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2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及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提供;
(6)在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20份(含电子文件);
(7)根据招标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20份,含电子文件);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审查时同步提供征地拆迁图;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具备相关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21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每份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98770091905
提交日期:2016年4月21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040
联系人:徐先生、黄女士
电 话:0574-87410838、87410950
电子邮件:nb586400@126.com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董成浩、戴太敏、孙德富
电 话:0574-55717440、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87298907
电子邮件:522785294@qq.com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