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起交通违法整治:全警参与与个人信用挂钩
2016-03-25
3月24日上午,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在市政府召开。此次整治将借鉴烟花爆竹管控成功经验,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严管重罚,整治重点将聚焦本市多发的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地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上海警方介绍,此次交通大整治行动将采取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措施强力推进。“超常规”究竟体现在哪里?上海的交通整治搞了很多年,这一次与以前相比又有何不同?
这次整治靠的不仅是交警
据介绍,整治之初,警方将就十大类突出交通违法向全市发布通告,随后通过严管重罚向这些行为宣战。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整治不是交警一家的事,也不是公安一家的事:整治将以公安民警为主力军,全警动员,各警种参与,同时整合交通、工商、城管等基层专业行政执法力量和平安志愿者、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集中投入整治行动。
宣传发动覆盖社会各方面
除了严管严罚之外,整治行动的全民知晓,全民参与也将“超常规”,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家喻户晓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舆论氛围。
上海将在重点时段向本市手机全网用户发送提示短信,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设有显示屏的地方投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公共部位悬挂针对性强的宣传横幅,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所有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上海还将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制定对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尤其对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寄递物流企业和其他专业运输单位,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对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重点人员,还将开展上门教育,督促其接受处罚。
各区县“一把手”责任制
这次大整治,首次明确各区县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各区县政府、街镇都必须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社区(居委、村委)、沿街单位要承担协助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自觉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积极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和线索。各区县政府还必须加强非法客运重点区域“最后一公里”的公交建设覆盖,消除重点区域非法客运生存空间,推动地方道路交通管理修法。
探索多种长效措施和机制
集中整治行动采取的是”超常规“的措施,这些措施还将通过落实各项常态长效建设加以固化,确保“严在日常,严得长久”。
在警方内部,将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力量和派出所警力联勤联动,推动全覆盖非现场执法网络建设和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从社会层面来看,还要推动单向交通体系建设、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进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应用,利用警车、公交车、救护车等具备条件车辆行车记录仪记录信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校车、渣土车等车辆动态监管技术设备使用管理,完善动态监控数据跨部门共享和执法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