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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人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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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3日讯2015年,全市共有72名机动车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这是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的。

被“终生禁驾”的72人中,从驾驶员性别来看,男性驾驶员有71人,女性驾驶员只有1人,男性驾驶员占总人数的98.6%;从驾驶员年龄来看,年龄最大的有62岁,年龄最小的有23岁(50后驾驶员2名,60后驾驶员11名,70后驾驶员22名,80后驾驶员31名,90后驾驶员6名;80后驾驶员最多,约占总人数的43%)。

这72名驾驶人全部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已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交警部门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损害后果严重。同时,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韩磊王泰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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