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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开展为期50天代步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2016-03-18 
昨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代步车(老年代步车、内燃机电动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三轮车和四轮车的统称)、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淄博市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代步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老年代步车、内燃机电动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车、四轮车和摩托车,特别是非法运营乘客和运输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饭店泔水等重点车辆。重点查处路段包括:主要国省道、城区主干道和城郊结合部道路,以及社区、集市、车站、饭店、劳务市场和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

周村交警大队的尚警官告诉记者,代步车上路比较常见,重点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非法营运、违法载人和运载货物超高、超长、超宽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无牌无证、套牌假牌、非法改装、非法飚车、不按规定审验、不戴安全头盔、具有盗抢嫌疑和驾驶拼装或报废车上路等。

行动期间,淄博市将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销售企业情况、车辆种类、销售数量、参与营运车辆数量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彻底摸清底数和现状。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对重点道路、重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并依据法定职责集中清理代步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问题。对驾驶代步车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对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具有盗抢涉嫌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李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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