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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公路分局用“廉政管理台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2016-03-15 


分宜公路分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公路部门实际,细化公路建管养的工作环节和办事程序,严格推行“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的办事监督制度。在公路工程管理中探索运用会计记账的方法,按项目设置“明细账”,按工程进展情况记录“过程”,细化职责、创新机制、改进方法,用“台账式”跟踪的工作模式,坚持细处发力、微处着眼、小处做功,在该局预防职务犯罪营造了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保证了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项目初期建账,明确“干什么”。在省局批准了工程项目以后,纪检部门立即主动介入工程项目,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以纪检干部牵头的工程建设监察小组成员以廉政顾问和法规专家的身份,在内部招投标、工程隐蔽工程验受、工程结算等在程序和规则上把关,按职责依次建立起监督的“明细账”,做到管理全过程留痕迹,违规及时纠错,权力阳光运行,实行监督制约和效能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定目标,建台账,明确项目管理的工作方向。

公开认账,明确“谁来干”。创新组织管理,构建“常态、长效、适合公路行业特点”的监督机制。首次在分局设置效能监察股,具体代表分局履行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日常工作,监督拌合场地和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收发过程,抽查隐蔽工程施工,组织工程数量验收等工作。明确工程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项目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根据公路行业特点,养护工程较分散、时间急迫、金额较大的的特点,坚持个性化分解监督责任,通过层层逐级传压,使监督接地气,创建监督责任清单,分别赋予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抢险和小型工程的组织权,可以简化程序,也可事后走程序,避免影响公路及时修复。

跟踪记录,明确“怎么干”。分局按照上级规定,对每项大中修和物资材料设备采购都要求坚持建设招投标制度,分管副局长即是组织者、监督者,更是被监督者,要全程参与项目监督。将工程年度、阶段和单项工作任务,细分实解,明确内容、目标、时限、主责人、协责人等,责任人按表格用“表格式”监督任务,“细”中求实,“微”中求实,且抓且督,且做且成。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台账式”跟踪工程进展,“斜中求实。纪检部门、效能考核股、财务按各自职责分级建立自己的管理台账并动态管理。

年终评账,明确“干得怎样”。每个月,分局会组织纪检、财务、效能股对工程建设廉政工作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考评记录表实地打分,各项工作检查合格后,月度工作经费才能报帐。工程完工,各项数据,局监察领导小组都要核实或者现场查验,才会交到分管财务的领导手中。在年终绩效考核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实绩考评,综合上级部门的考核结果总评成绩,兑现工程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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