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李科平代表:建设东方大通道打造“东方大港”
2016-03-10 
“将东方大通道(沪舟甬跨海大通道)作为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的主通道,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标志性工程和国家‘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全国人大代表、舟山市华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科平3月10日在北京如是建议。

李科平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阶段。舟山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龙眼”,其战略地位非常重要。

近年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也进入了关键时期。

但值得关注的是,当下舟山港域海陆综合集疏运能力滞后,制约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推进。因此,李科平认为,需要国家层面超前谋划,加快完善相配套的综合集疏运体系。

东方大通道贯穿舟山群岛新区南北,连接上海、宁波两个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李科平提出,要将东方大通道作为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的主通道,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标志性工程和国家“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真正打造世界级“东方大港”。

根据正在修编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舟山港域适宜开发建港岸线约380公里(深水岸线约300公里),其中未开发利用岸线约230公里,开发空间巨大。李科平认为,应该加快舟山港域开发,全面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国际物流枢纽岛建设。

“国家层面在项目规划和审批时,应将矿、油、粮等大宗散货集中布局舟山港域,发挥舟山港域大宗散货水水中转特色优势,充分体现错位发展原则。”李科平说道。

原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整合组建为宁波舟山港集团,于去年挂牌,目前已基本实现了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

“我们要扩大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港口的作用不可或缺。”全国人大代表、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李令红表示。

因此李令红建议,需提高宁波舟山港的开发程度,尽快同意浙江设立宁波舟山港自由贸易港区。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