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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还需赔偿200余万元
2016-03-10 
【《司机醉驾奇瑞撞上满载宝马的货车引发大火》后续】

去年9月16日晚上11点半左右,在紫金港路上,西溪天堂门口,一辆停在路边的半挂车起火,车上载了16辆宝马新车,4辆被烧毁,多辆受损,损失超200万元。(详见本报2015年9月19日9版)后经检测,奇瑞司机涉嫌醉驾。昨天,西湖区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

奇瑞司机姓蒋,40岁,台州人,平时在杭州做生意,少不了应酬。去年9月16日中午,老蒋应邀参加了个饭局,席间喝了点酒,他知道不能酒后开车就找了个朋友替他开车。

到了晚上,他又参加了个饭局,喝了三四两茅台,本想和中午一样找个代驾。结果,手机没电了,老蒋觉得这么晚了路上也没什么人,于是发动了奇瑞车,用车载充电器插上手机,自己开着回家了。

就这样,老蒋迷迷糊糊地开着车,到晚上11点多,车开到紫金港路西溪天堂悦居附近,“砰”一下,一头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半挂车。相撞后,老蒋的奇瑞汽车起火,火势随即蔓延至半挂车上的全新进口宝马车,半挂车驾驶员和路过的出租车师傅用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太大,无法扑灭,驾驶员将半挂车向前开了一段。

之后,消防官兵赶到,大火才被扑灭。老蒋的车头部分已全部烧毁,而半挂车装载的全新的两辆宝马i3和两辆宝马X5也被烧毁,鉴定价值达210余万元。

老蒋经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260mg/100ml,抽血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257.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最终,交警认定,老蒋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时,半挂车驾驶员停车准备去找酒店的,结果发生了事故,半挂车驾驶员因不按规定停车,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老蒋还需赔偿200余万元。由于老蒋此次造成的事故情节恶劣,同时表示无能力赔偿所有金额,昨天,被杭州市西湖检察院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本文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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