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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车本月起实施最高限价管理
2016-03-10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省级通知要求,道路班车运价从3月1日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大巴车票价定价将更多地由市场主导。

据了解,原定价机制是在标准运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新机制则对跨盛市道路班车仅规定上限运价,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下浮,但下浮不得低于营运成本。此举既鼓励客运企业的良性竞争,又有效保障了旅客权益。

通知同时公布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跨盛市道路班车运价表,针对普通级、中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等五类客车等级,作出了不同的上限运价规定,分别为每人每千米0.259元、0.287元、0.315元、0.371元和0.427元。以乘坐高三级大巴,从台州客运总站出发到上海为例,显示里程为500公里,上限运价为213.5元,而该线路目前定价为160元。通知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班车运价,由经营者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票价,鼓励其根据客流量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灵活、差异化的票价。同时,在发售、预售班车客票时,至少提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票价。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了跨盛市道路班车的上限运价,市内跨县(市、区)道路班车的上限运价,则由各设区市政府确定。目前,我市正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对各客运企业的上报信息予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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