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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行道路班车最高限价管理
2016-03-09 
本报杭州3月8日讯(通讯员周丹霞王宁记者张帆)记者8日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从3月起,浙江的大巴车票价定价机制将更多地交给市场,而政府除从保护旅客权益出发设定最高限价外,将不再干预各个大巴车经营企业的车票价格。

本轮定价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最高限价管理,取代原来标准运价加上上下浮动20%的规定。规定跨盛市道路班车上限运价,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下浮,但下浮不低于营运成本。在鼓励大巴车经营企业间市场竞争的同时,也限制了恶性竞争。

记者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跨盛市道路班车运价表中看到,普通级上限运价是每人每千米0.259元,高三级上限运价是每人每千米0.427元。以杭州到南京为例,目前运营的都是大高三的车型,全程306公里,运价上限则是131元,而该班线目前的票价为120元。

同时,为方便企业间的竞争,实现简政放权,规定票价由原先的备案制改为公告制。道路客运班车经营者实施运价浮动,原来应提前5天向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现改为经营者发售、预售班车客票,至少提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票价。

更值得一提的是,改革明确鼓励企业差异化定价,展开市场竞争。原来同一条客运班线上相同车型、等级的客车票价水平应尽可能基本一致,现在鼓励经营者根据客流量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灵活、差异化的票价,引导企业重视品牌创建,进一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水平。

作者:周丹霞王宁张帆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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