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年投资千亿保公路生命安全
2016-03-08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山东省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建设平安交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实施。截至2016年1月31日,山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53亿元。其中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完成投资113亿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40亿元,完成2.7万公里隐患路段治理工作。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深入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显示:在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路段中再次发生事故率为2.13%,由于道路安全隐患原因发生事故的路段仅占所有完成整改总数的0.27%。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拉开了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的序幕。记者获悉,山东省在国家确定的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实施内容,重点打通穿城路、断头路、瓶颈路段,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计划用三年时间,总投资1021亿元,其中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983亿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38亿元,比国家要求提前三年完成任务,全面提升全省路网质量和安全通行水平。特别是直接关系民生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山东省政府明确要求“三年任务两年完成”,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2.9万公里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指示:“宁可少修一条路,也要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好,把公路安全隐患解决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在目标拟定、资金筹措、实施进展等方面,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督促落实。
抓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是关键。为此,山东省开拓思路,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地保障了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在省级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山东省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2015年共安排省级投资54亿元专项用于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3亿元专项补助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近期又将2016年农村公路资金共19.2亿元预拨至各市,其中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奖励资金5亿元、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10亿元。各市、县政府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三年计划补助资金9.1亿元。
在加大公共财政保障的同时,山东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解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缺口问题。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汽车制造、公路建设和公路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拓展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工程全面深入实施,山东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全面强化工程督导考核。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10月份开始,每月在山东省主要媒体上对各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展情况和排名进行公示。省交通重点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以简报的形式每旬通报各市实施进度,呈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并通告各市主要领导同志。此外,山东省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调度会,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省政府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追责力度,对因隐患路段未整治或达不到整治标准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传亭表示,山东省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提高工程质量和实施标准,确保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