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地方海事签订责任状
2016-03-08
盐城地方海事签订责任状
3月2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与9个县(市、区及直属)地方海事处签订201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清单化,内容分一票否决、重点考核、一般考核、年度重点任务四项10个方面,并明确日常对表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落实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责任清单一票否决项包括,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辖区不发生因海事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干线航道24小时以上责任堵航事件;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不发生工作渎职案件或因海事管理责任而导致国家赔偿人民币20万元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单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船舶检验、图纸审查或船用产品检验不发生被上级追究责任的重大过错。责任清单重点考核项包括,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水上交通事故;全年辖区内事故死亡总人数不超过省局下达的指标;辖区干线航道不发生8小时以上责任堵航责任事件;不发生因行风问题而被主要媒体、上级暗访曝光事件等。责任清单年度重点任务项包括,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各地按照地区性工作实际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海事船检严格执法推进年”活动各项任务。
责任清单一般考核项包括,船舶签证差错率小于0.5%,普通货船安全检查率不低于30%,危险品运输船舶、旅游客船安全检查率为100%,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结案率达100%,不发生因船舶检验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重、特大船舶安全责任事故或船舶滞留,新建船舶不出现大船小证现象;不发生船员考试泄密事件;不发生因违规签发船员证书而导致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因签发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错误而造成船舶被滞留;航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率100%;水上人命搜救成功率不低于98%,不发生涉水一般及以上等级险情事故漏报、瞒报或超时限报告事件,不发生因先期处置不到位而造成的重特大水上突发事件;做好海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发生责任追究事件;海事装备完好率达到100%,巡航巡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有专职的信息化技术岗位和稳定的专业人才,完成海事船检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省市局统一推广的各项业务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100%,不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海事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达100%,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完成市局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化”海事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单位内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因管理责任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不发生因海事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据了解,为确保日常对表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措施落到实处,该局推出台奖惩措施。奖励措施是,全面完成各项责任目标的作为市局评选年度工作先进单位条件之一、市局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适当增加名额比例;惩罚措施是,一票否决项中有一项未完成,单位不能被评为年度先进单位;重点考核项中每有一项未完成,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中名次下降一位;有二项目标责任未完成,责任单位向市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有三项目标责任未完成,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市地方海事船检工作会议上作说明。
(赵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