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保交警1月至今共查获117起实习期上高速违法行为
2016-03-05
随着考驾驶证的人群逐年增多,有越来越多的新手还在实习期就独自上高速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日前,云南大保高速路交警连续查处了3起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驾驶人面临罚款200元的,不记分的处罚。
3月3日上午10时52分许,民警在太邑交通安全执法站执勤时,在对一辆保山牌照的微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范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却独自一人驾车上高速路。民警对其车辆进一步进行检查时,发现赵某还对该车进行了改装,车厢后排的座位已经全部被拆除,车厢内还装满了几十框肉鸡。民警对范某实习期上高速路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对范某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又查处了2起小型面包车驾驶人同样因为实习期内没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大保高速路交警在路检路查的过程中,共查获117起实习期上驾车上高速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在这些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中,民警了解到,大部分驾驶人对实习期没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的法律规定全然不知,很多驾驶人认为,既然已经考取了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车辆了,为什么交警还要对他们上高速路行驶进行处罚?
大保高速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实习期驾驶人对车辆的操控性没有“老驾”熟练,况且高速路上的车速相对过快,“新手”遇到紧急情况时,极易慌张,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作者:杨之辉张鹏翔苏毅平
本文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