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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拟于今年6月一审
2016-03-03 


3月3日消息: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重点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根据石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拟安排立法四部,其中,新制定的一部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需修订的三部为《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拟于今年6月一审,10月二审,11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于今年4月一审,8月二审,9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拟于今年10月一审,12月二审,明年1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后,3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拟在国家和省的上位法修订完成后,再适时启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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