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三个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2016-03-03
一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机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实施意见,对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交通运输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原则,把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小,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形成人人肩上有任务、上下合力共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每周一报告、每月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加大持续跟踪问效力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坚持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用,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专门出台《部门综合绩效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把抓落实情况纳入厅直单位、机关处室综合绩效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干部职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