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青岛市将在市区实施公共交通一小时换乘优惠政策
2016-03-02 
为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降低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成本,青岛市确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实施“公共交通一小时换乘优惠”政策。持有琴岛通卡并采取电子钱包支付方式的乘客,选择乘坐六区内及延伸至其他区市的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一小时内(含)换乘可享受1次换乘优惠,超过一小时的按规定票价扣费,并以第2次刷卡时间重新起算下一时段优惠时间,换乘优惠金额最高幅度为1元,换乘现金票价不高于1元的线路免费换乘,高于1元的其余部分据实支付。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正在加快推进有关工作,计划于3月份完成刷卡系统和车载机及闸机升级改造工作,并与地铁系统进行联调联试,4月份开展试运行,确保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实施换乘优惠政策,降低市民候车时间和车辆满载率,实现整个线网体系的高效运转,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