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海事处新港执法大队会同地方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水上安全监管
2016-03-02
为全面排查辖区水上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为“两会”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3月1日,新港执法大队联合新港镇政府对辖区乡镇非运输船舶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现场检查了辖区重点渡口渡船。
联合执法人员来到新港港内乡镇非运输船舶集中停泊水域,对停泊在该水域的乡镇非运输船舶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向非运输船船主进行了安全宣传,宣贯了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运输船舶禁止非法载客,航行时注意穿着救生衣,严禁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
联合执法人员还对新港渡口及“无为渡018”渡船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渡船做好渡运秩序维护,按规定鸣放声号,注意避让顺航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发布的禁航指令,严禁超载,确保渡运安全。
随后,新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结合海巡艇现场巡航,测量了在海螺码头装货的“皖宏信**”轮干舷,核查船舶是否存在超载现象。针对海螺码头上游船舶无序锚泊安全隐患,新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疏导,要求船舶选择合法锚地或停泊区锚泊,并加强安全值班,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