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微处理”解决交通“大难题”
2016-03-02
交警向记者演示如何用微信快速处理事故。
3月1日是合肥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新添“快撤快处”功能正式启用首日,截至当日16时,共有26起交通事故通过微信处理。针对首日驾驶人上传照片审核未通过问题,民警也做出了特别提醒。
早高峰“微处理”仅用10分钟时间
1日7时36分,在徽州大道与望江路交口附近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张先生所驾驶的马自达轿车发生追尾,现场无人员受伤,车也没有移动。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
事先得知可以使用微信处理轻微事故的张先生,使用了“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上的“快撤快处”功能,根据提示步骤现场拍摄了事故图片并进行上传报备。
而在1公里外的包河交警大队的指挥中心的大厅里,民警接收到了张先生传过来的事故图片。微信提示显示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五张图片里包含了车牌号码、擦碰点、标线、双方驾驶人信息,前两张图片有车牌号码,审核显示通过。随后民警联系张先生,让他们尽快撤离。事故双方随后开走各自车辆,约了时间再前往事故现场附近的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协商处理,前后用时仅10分钟。“本来还担心迟到,现在这样方便多了。”
首日26起交通事故通过微信处理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指挥中心民警林先峰告诉记者,早晚高峰最容易发生一些擦碰事故,有时候民警一个事故还没看完,又会接到第二个事故报警。而这些擦碰事故基本都是由于在行车过程中速度过快追尾或变道而引发的,双方对事故责任比较明确。同时,事故照片及时上传,固定了证据,对于有疑问的驾驶人,在快速撤离现场后,交警部门还安排专人在线上与其互动交流,通过照片实现远程定责。如果双方再有异议,也可以到交警大队来处理,后台已经保留了证据。
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截止到当日16时,全市共有26起交通事故通过微信处理。
按规范上传照片才能通过审核
“快撤快处”启用首日,很多驾驶员显然还不熟练。“我还是想让民警远程看看,定责任,这样心里踏实点,不过前两张照片没有通过,第一次显示不合格。”市民赵先生说。在指挥中心,民警介绍,这是因为赵先生的照片没有拍到车牌号码,而且路上的标线也不是特别清晰。民警介绍,如果不放心,可以多拍几张照片上传,但是重要的信息不能漏掉。
民警特别提醒驾驶人注意:事故发生后,至少上传5张照片。第一张照片从车头方向拍摄,包含前车的车牌号码;第二张则需在车尾方向拍摄,包含后车的车牌号码;第三张需拍摄近景,即事故的接触点,第四张是报警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第五张是第二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所有拍摄的图片都应清晰且能反映事故的整体形态。
■新闻链接
事故后自行撤离现场需要注意3点事项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如何自行撤离事故现场?
合肥市交警部门介绍,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对现场拍照(摄像)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110或122报警,或微信上传图片备案,相互查验证件、保险齐全后,自行协商处理或互留联系方式,及时填写《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协议书》,约定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处理;
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对现场拍照(摄像)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110或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在相互查验证件、保险手续中发现有当事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或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情形的,拨打110或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晨报星级记者李文靖/文李福凯/摄通讯员合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