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车票价:从“一成不变”走向“市场调节”
2016-02-28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定价。此举意味着今后高铁票价将告别“一成不变”,逐步走向市场调节。怎样看待高铁票价放开?新的定价机制如何建立?票价会不会迎来大幅上涨?
为何放开高铁票价?
据了解,一直以来,中国铁路票价的制定主要是按照公里数乘以一个固定的基准价,每条线路的价格固定,不随市场情况改变。当前,非社会资本投资控股线路上的高铁列车基准价格是每公里0.45元,不同线路可视情况上下浮动10%。
“自2013年3月铁道部政企分开后,铁总已经成为市场化主体,铁总一直有增加定价权的诉求,这次改革是在行政和市场分离的大背景下,向市场化定价的机制靠拢的举措。”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红昌表示。
据统计,2015年我国高铁里程达到1.9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位,合肥至福州、哈尔滨至齐齐哈尔、沈阳至丹东、吉林至图们至珲春、丹东至大连、成都至重庆、天津至保定、海南环岛等高铁项目相继建成通车,全年新线开通9000公里以上。
“在西方发达国家,高铁定价普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一般由一个基础票价加上一个浮动的附加票价构成的,放开高铁票价符合国际上铁路定价的发展趋势。”李红昌说。
新票价怎么定?
新票价如何定?国家发改委在文件中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制定高铁动车组一、二等座旅客票价时,应当制定无折扣的公布票价(以下简称公布票价),同时,可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服务设施条件差异、客流分布变化规律、旅客承受能力和需求特点等实行一定折扣,确定实际执行票价。
专家表示,这种定价机制类似于机票,总体看它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是有好处的,提前订票可以享受较高的折扣。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公布票价应当提前30天对外公告。然而,公布票价是否会高得离谱呢?
“《通知》明确规定,高铁票价需‘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分类定价,对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而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等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李红昌说。
李红昌认为,高铁实行分类定价,应根据不同线路高铁运输所占的市场份额确定。具体而言,距离约300公里以内,公路运输的替代性很高;距离1000公里以上,航空运输的替代性较高,关键在于300公里至1000公里距离范围内,高铁是否会利用其竞争优势大幅涨价。
例如,从北京到天津的高铁票价,存在与大巴等交通方式票价的竞争,放开定价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但从广州到长沙,公路替代性就较低,民航价格又偏高,对它的定价就需要一定的管制措施,可以在总成本或边际成本的基础上,加成一定的利润来定价,但不能超出成本的一定幅度。
票价会大涨吗?
据记者了解,虽然新政策已从1月1日起实施,但12306网站上的高铁票价保持稳定。一位地方铁路局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接到铁总关于票价调整的通知,预计春运期间高铁票价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铁路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孙章表示,铁总自主定价后,部分紧张线路的高铁票价肯定会上涨。
客观来看,20多年来,铁路票价“一成不变”,但相应的,铁路运营成本却在不断上涨,依靠国家的高补贴维持低票价的格局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高铁动车票价放开之后,关键在于怎样保障票价不至于涨得离谱?
国家发改委在《规定》中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另一方面,也要求铁总按季度将高铁动车组公布票价、执行票价、各区段旅客运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和票价收入变动情况书面上报,以便及时调整监督。
(光明日报北京2月27日电光明日报记者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