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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第二个“交通违法曝光日”25人被终身禁驾
2016-02-25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今天是我市第二个“交通违法曝光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交通事故逃逸、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予以曝光。



20人交通肇事逃逸受罚

2016年1月21日至2月20日,全市共有25人被终身禁驾,其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逃逸、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遭终身禁驾的各1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身禁驾的有20人。据了解,这25名驾驶人中,驾龄最长的22年,驾龄最短的仅两年。



查处酒后驾驶494起

1月21日至2月20日,全市共查处醉酒驾驶31起,饮酒驾驶463起。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1起。

2月9日14时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138XX的轿车在淅川县二桥东头与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全某当场死亡及乘坐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逸。随后,刘某通知其弟弟刘某某到淅川县交警大队顶替,后被民警识破。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而其弟弟刘某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2月2日19时许,张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007XX学(教练车)的小型轿车自北向南行驶至南召县城关镇沙坪村路段时,与行人隋某发生碰撞,致使车辆损坏,隋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后于2月6日到南召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警方现场勘查后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0家客货运企业被通报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支队通过对我市客、货运企业进行排查、筛癣分析,整理出20家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客货运企业。

其中,南阳东联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西峡县笃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通顺汽车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链兴货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所属车辆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南阳市龙腾货运有限公司、南阳市速速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奥通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恒润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所属多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被通报。(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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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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