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5年度下半年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结果
2016-02-2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厅质监字〔2007〕246号)文件规定,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乙级和公路专项监理资质的企业应进行资质定期检验;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乙级和公路专项监理资质的企业应进行资质复查。青海省共有4家监理企业申请定期检验和1家监理企业申请复查,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初审合格,省交通运输厅上报交通运输部后。2016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将定期检验和复查结论公布如下。
2015年下半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论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专业
注册地
资质许可等级
定检结论
备注
40
青海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处
公路
青海
公路工程甲级
合格
41
青海省天翔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
青海
公路工程乙级
合格
42
青海省育才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
青海
公路工程乙级
合格
43
青海省远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
青海
公路工程乙级
合格
2015年下半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复查结论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专业
注册地
资质许可等级
复查结论
备注
40
青海兴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路
青海
公路乙级
通过
请以上定期检验结论为合格和复查通过的监理企业于2016年2月3日前将相应的资质证书副本邮寄至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