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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2016-02-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16年1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简要说明:

根据以往记录,因线位和功能存在差异,本集团各路段在春节假期前后的营运表现会受到节日因素带来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例如,作为省际间通道的清连高速、阳茂高速及广梧项目等路段在春节前后的车流量和路费收入水平通常较高;而位于城市周边的道路,如深圳地区的路段,在春节期间的营运数据一般会呈现偏低的态势。由于每年春节假期时间不一致(2016年春节:2月7日;2015年春节:2月19日),建议投资者可将每年一月和二月的营运数据合并比较以了解项目营运表现的同比变动趋势。

为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及湖北省自2015年6月底起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和货车计重收费与国家标准对接工作,相关项目的车型结构比例会发生一定幅度的变化,但预计对集团的路费收入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另外,由于联网后部分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或对上期预估数据进行调整,项目营运数据的变幅会出现小幅偏差,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路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告之营运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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