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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重罚
2016-02-24 
青海新闻网讯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力推进“畅通西宁”工作,市交警支队利用固定和机动管控力量,持续组织开展六类十种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月2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此次重点整治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行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行为。

重点整治的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主次干道和支路上集中的枢纽场站、大型市尝住宅区周边、商贸场所等交通秩序乱点的违法停车,罚款200元;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记2分;

●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罚款200元,记2分;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罚款200元,记3分;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超车或者穿插等候车辆,罚款200元,记2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罚款200元,记3分;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在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罚款200元。

整治期间,将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严管重罚,采取记分与罚款并处的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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