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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6-02-15 
根据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人社[2015]285号)要求,经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公务员局和有关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59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2月15日至2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辽宁省交通厅:

联系电话:024-82366170

传真:024-23860060

辽宁省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24-23448323

传真:024-23448323

附件:拟表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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