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省内交通违法可异地缴纳罚款
2016-02-05 
城市晚报讯昨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中涉及交通管理部分的6项措施进行深度解读,让市民更加系统地了解举措中的内容。其中罚款异地缴纳这一条的确方便了广大驾驶员,这意味着违法当事人再也不用为缴纳罚款“两头跑”了,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凭条留存。

下放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审批权限

昨日记者了解到,这些举措中,将机动车登记(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除外),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补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发、审验,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以下车辆驾驶证的申领和考试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市县车管所建设符合标准,将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考试权限、小型机动车牌照制作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补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到安检机构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机动车异地检验罚款异地缴纳

罚款异地缴纳这一条中,除大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受注册地限制,实现省内异地检验。

开通柜台、自助服务设备和移动警务终端刷卡等缴款途径,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省内任意网点缴纳罚款。更加方便广大驾驶人就地就近办理罚款缴纳业务,避免了违法当事人为缴纳罚款“两头跑”、“多头跑”等问题,省时省力。实行异地缴款的同时,开通了多种缴款途径供当事人选择:一是违法驾驶员可以持交警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在吉林省内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吉林银行的任意网点柜台缴纳罚款。

二是违法驾驶员可以持“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编号”通过代收银行的自助服务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自助缴款。被民警现场处罚的驾驶员,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移动警务终端使用工商银行交通安全服务卡进行现场缴款。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凭条留存。

改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方式

申领驾驶证放开异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户籍居民可以到省内任一驾校报考。开设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推行驾驶证申请人就近考试。对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实行网上培训。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过去由于全国各省市经济发展状况不同,非本地居民报考驾驶证时有一定比例限定;现在我省全面放开异地考生考试数量的限制,省内居民可以在省内任何地方报考。

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考生先照相、体检再到驾校报名、考生在驾校培训后,通过驾校到车辆管理所报名,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驾考改革后,考生可以通过驾校或者自学培训后,自主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驾驶员的培训渠道拓宽了,考证周期缩短了。

计满12分驾驶员可网上学习培训

《交通安全法》规定:“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进行7天的培训学习”。以往都是记满12分的驾驶人在当地的交警部门培训机构完成7天的学习,虽然达到了教育效果,但对驾驶人很不方便,尤其是在外埠工作生活的本地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还要千里迢迢地赶回当地参加培训学习。考虑到这一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惠民,省交警总队以长春为试点研发开通了计满12分网上培训平台,有效地破解了驾驶人培训时间和空间限制,无论在什么场合,可以自由选择时间上网学习,累计网上学习35小时即可。

实行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

交通参与者可通过交警总队互联网门户网站、拨打118114语音电话或免费订制交通管理提示短信,实时查询交通违法、机动车检验、临界报废和驾驶人记分、驾驶证有效期等交通管理信息。

具体解读:实行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能够有效解决交通管理信息缺乏有效告知的问题。在此之前,驾驶员或车主只有到交警部门业务窗口才能查询了解驾驶证积分、交通违法等信息。由于途径单一,信息获取被动、不及时,导致驾驶员经常在同一地点多次发生违法行为而不能得到及时纠正的现象发生。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实行后,交通参与者能够通过网上查询、语音咨询和短信告知等方式快捷、方便的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使驾驶员或车主足不出户就能够查询到交管信息,解决了多年来获取交管信息渠道单一、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开通全省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交通参与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申领临时号牌,变更车主联系方式,驾驶人考试预约、取消预约,驾驶人体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变更联系方式、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审验、期满换证,交通违法处理等12项业务。

具体解读: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用是简化交管服务办理流程,统一交警服务品牌,全方位提升交通管理综合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域名:http://jl.122.gov.cn。通过该平台办理业务,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用户通过手机发送的用户名和密码内容确认是否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就可以办理网上预约考试业务;单位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窗口注册,注册后,交警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互联网服务平台将在2个小时内向用户的注册手机发送含有用户名和密码内容的提示短信。

三十项措施交通管理部分总队各部分咨询电话:

交通处(交通违法业务)咨询:0431-85813139

车辆处(车管业务)咨询:0431-85813067

驾管业务咨询:0431-85813062

宣传处(交通安全提示和记满12分培训业务)咨询:0431-85813026

科技处(交通违法告知和交通违法返款缴纳业务)咨询:0431-85813188(记者王秋月/报道)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