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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至16日广东境内高速路限行危化品车
2016-02-04 
危险货物运输车要限行了!据悉,为确保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防止因危化品运输车事故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1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告,明确在春运客运高峰时段,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在省内高速公路运行,时间从2016年2月1日零时起,至2月16日24时止。

通告明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春运实际,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做出了春运客流高峰期间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的决定。通告所指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

不过,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按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受上述时段限行。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配送成品油料的运输车辆凭油料供应公司送货单通行,也不受上述时段限行。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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