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第二督查组督查黄南、海东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情况
2016-02-02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第二督查组对黄南、海东地区道路运输安全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对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企业落实春运安排、安全例检和安全告知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督导组分别乘坐西宁至同仁和西宁至循化的客运班车进行了暗访,对4家汽车站、4家运输企业、24辆客运车辆进行了抽查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在各级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春运”安全管理较为规范,安全措施较得当,但也存在个别企业安全例检不够精细、个别车辆不按规定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个别车辆有安全带损坏更换不及时、个别企业动态监控检查登记不规范等情况。督查组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并就继续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监管部门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二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和车辆安全例检等工作规定;三是汽车客运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四是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控)工作,严格落实5号部令,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符合标准、性能良好并正常投入使用。强化车辆动态监(管)控人员的管理,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实时监管(控),及时发布天气、路况、提示、警示等信息,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五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主动协调公安部门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加强行业运行重点部位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加强对各客运站、办公区、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面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行业内部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