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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要求加强水上交通气象观测业务发展
2016-02-01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静报道1月26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水上交通气象观测业务发展,提高水上交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内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减少交通气象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制定水上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规划,建立水上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和维护保障长效发展机制,完善业务流程,加强站网运行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气象部门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布局为原则,统筹考虑当地水上交通气象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积极与海事、航务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水上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规划,并推动纳入当地水上交通建设规划和工程项目之中。

同时,各级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和维护保障的稳定投入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气象、交通运输部门以及水上运营公司等多方参与的水上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模式,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拓展渠道。

通知强调,各级气象部门应强化水上交通气象观测业务管理,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完善省级运行监控和资料应用业务平台;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监测数据共享渠道;强化已有和新建水上交通气象观测数据实时传输和质量控制。

目前,我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开展了水上交通气象观测业务。山东省气象局自2005年开始在烟大航线及附近海域布设了8个船载自动站,重庆市气象局在三峡库区长江主航道沿线关键点建设了24个观测站点,湖南省气象局联合海事部门推动岳阳水上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工程和东江湖水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来源:中国气象报社文/张静)

责任编辑: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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