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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航道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2016-02-01 
近日,省水路运输管理局与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在西宁召开《青海省航道规划》编制工作第一次调研会,标志着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该规划基础年为2016年,水平年为2026年,将针对青海省境内黄河、长江、青海湖等具备航道建设条件、存在水运需求并允许进行水运开发的河流和湖泊,在航道的功能定位、规划目标、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规划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规划,具体确定规划航道的技术等级和为使航道达到规划等级必须实施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航道及其保护区的水域、土地范围,规划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域和土地使用范围等。

规划批复后,一方面将按照我省水运业发展事情情况,适当提升部分航道规划等级,更好完善航道、码头等水运基础设施,支持水路运输和水上旅游业发展;另一方面将划定我省航道保护区范围,明确我省码头、航道设施土地、水域使用范围,规范水域渔业和采砂审批中的侵占航道及保护区和城市建设中侵占水运基础设施土地等行为,促进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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