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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向公路和农村延伸
2016-02-01 






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填写《协议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前来就近的服务点理赔,在2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了索赔工作。曾强摄



南方日报讯日前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年内在10省3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防范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快速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公正快速地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亿辆,驾驶人近3.2亿,未来10年,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时期。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的推出,将使得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时间大大缩短,处理效率明显提高,给当事人带来了便利。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和便民服务的能力,这一机制将在今年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首先在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直辖市)和包头、珠海、西安3个城市开展改革试点。

在试点盛市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理,可通过移动网络平台(手机APP)实现交通事故在线处理,也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处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在分步、分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形成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工作模式,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效率,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

作者:郭家轩本文来源:南方日报。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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