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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信息或将纳入公民个人诚信记录
2016-01-27 
1月7日下午,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道路交通网和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交通事故率逐年下降,总体上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道路资源不足问题凸显,交通供需矛盾加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不遵守交通规则问题比较突出。建议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在幼儿园、中小学实施文明交通养成教育。将交通信用档案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把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失信信息纳入公民个人诚信记录,并给予相关惩戒限制措施。

针对行车难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结合本地“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将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立体交通。加强管理,解决占道施工、重复施工等问题,提升出行效率。

停车难同样也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多渠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动智能停车场建设。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规范各类停车场所的设置,着力解决停车场滥建和乱收费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做好医院、学校周边停车引导和管理工作,将有效化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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