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制逐步取消公路债同级政府偿还
2016-01-27
原标题:年票制逐步取消公路债同级政府偿还
今年省两会上,有省政协委员呼吁“依法行政,取消年票”。南方日报记者王良珏摄
曾兆庚。南方日报记者王辉摄
争议已久的年票制,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成为舆论焦点。不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年票制实施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呼吁取消年票制。
26日下午,南方日报记者就此分别专访了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省交通厅厅长曾兆庚。两位厅长均表示,将逐步取消年票制。而公路债务问题建议由借款主体同级地方政府负责偿还。
省人大代表、广州市金象工业生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焊机车间主任谢小云一直关注年票制问题。
她认为,年票制的实施依据存在争议,其依据违反上位法和上级文件。首先是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中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的规定冲突;其次是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缺的要求相违。
谢小云还指出,现行的年票制是“一刀切”,不合理。“只覆盖部分路段,却要求所有的车主交年票,这是‘霸王条款’。”她认为,这违反了“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实际上有的地方市政府从收取的年票中早已还清了贷款,但仍然继续收取,根本谈不上‘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做了个小调查,现场询问了15位广州代表团代表是否购买了年票,所有代表都说“当然买了”。
省人大代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徐嵩表示,年票问题要解决的是公路还贷问题。“借钱要还没有异议,比较有争议的是谁来还。在过去,采取年票可以减少收费站建设,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但现在不停车收费、ETC收费已经普及,取消年票制有了实现的技术基矗”●南方日报记者吴哲黄颖川李强陈思勤
权威解答
年票制何时正式取消?
省交通厅厅长曾兆庚:正研究制定优化改进方案
对于代表、委员们的呼声,省交通厅厅长曾兆庚早有关注。
“我们正在考虑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方案,将努力尽快出台,逐步取消年票制收费。”26日下午,在参加完省人代会茂名代表团的审议后,省交通厅厅长曾兆庚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专访。
“当初试行年票制,是为了解决收费公路快速发展带来的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等问题,降低收费公路管理成本。”曾兆庚告诉南方日报记者,2001年以来,广州率先试行年票制,对市区内的多个桥隧项目实行统一收费、统一还贷、统一管理,这种收费模式随后在省内各市借鉴试行。试行年票制后,我省撤销原有395个收费站点,分流收费管理工作人员,改由少量年票制征收点代行收取车辆通行费,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
目前,我省共有17个市(除梅州、汕尾、阳江、深圳外)试行年票制。同时,自2008年起我省开始推进实施年票互认,并不断扩大互认的范围和惠及的车主群体,从广佛两市到广佛肇三市、珠中江三市、汕潮揭三市,并于2013年起实施珠三角九市年票互认。
曾兆庚表示,近年来,路网通达程度不断提高,普通公路撤销收费站,高速公路实行“一张网”联网收费,撤销了主线收费站,大大改善了通行环境。去年开始,省交通厅已经着手研究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收费方式,会同有关部门与各市共同研究制定优化改进方案。
曾兆庚还表示,在正式方案出台之前,将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意见,努力提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方案。
“我每一天都在关注舆情。大家都来关心是好事,可以集中大家的智慧推动交通发展。我们非常欢迎代表、委员和公众提出建议意见。年票信息由于完善整体数据需要比较精确的数字,而且还要经过各方面的核对,我们将在适当时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曾兆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