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沛县运管所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016-01-26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要求,1月25日,该所与辖区内的客运公司、货运公司、城市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公司、驾校、维修企业签订了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责任书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责任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安全工作“四落实”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做到任务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杜绝失控漏管。及时排查治理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对安全行驶、诚信营运、文明服务等责任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倒查制,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监管,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提供了有力保障。(张慧)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