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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客车超载入刑案宣判拘仨月罚3000元
2016-01-26 
去年12月8日,民警在西直门外大街动物园附近查获一辆面包车,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仅为5人的车里竟满满坐了14人,司机袁平(化名)被当场抓获。近日,西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袁平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该案也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北京第一例因客车超载入刑的案件。

超载9人“班车”司机被抓

2015年12月,一位“的哥”向交管部门举报,在西城区动物园公交枢纽附近,一辆小面包车经常超员接送附近人员上下班。

12月8日凌晨,交警对动物园公交枢纽附近的中小型客车进行集中核查。结果,一辆长安牌小型客车被拦下检查时,车里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仅为5人的小面,包括司机在内竟坐了14人,后排的座椅已全部被拆掉,人全坐在塑料小板凳上。

随后,司机袁平和13名乘车人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调查。42岁的袁平说,自己是湖北荆州人,其坚称平时只是接送妻子上下班,头一次拉这么多人。而当其妻子来到交通队后,对民警表示自己已经几个月没有上班了。

几番掩饰后,袁平终于说了实话,称自己的确是超员驾车。而13名乘客也均承认,按月交纳车费,袁平每天开着严重超员的“班车”负责接送。

司机成因超载入刑的“第一人”

不仅超员,据办案民警介绍,民警将袁平的车开到交通队时发现,车在刹车时需要踩多次制动,减速还非常慢。“车的排量只有1.0,拉了十几个人,本来就动力不够,开车时操控会受到影响。”

除了车本身不安全之外,“超员还意味着有些乘客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将没有任何保护,很多的交通事故中超员的车里的乘客就是被甩到车外受伤的。”办案民警说,很多乘客没有安全意识,一旦出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袁平被查获后,检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庭审时,袁平表示认罪。西城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袁平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暂扣押赃款人民币70元予以没收。

法官:超载入刑可减少“马后炮”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最高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追究刑责。而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记6分,罚款200-500元。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员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2000元。这样一来,修订后的刑法将这种原本只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的交通违法行为定为犯罪行为。

“超员载客让车辆超出其载质量,行车不稳定性增加,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该案的承办法官喻晓敏表示,原来超载只有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后,才会以交通肇事罪来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如果说什么事也没发生,就不会入刑。而自2015年11月1日起,按照“刑九”,“对这种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打击,其实也是为了更加规范大家的行为,提前控制事故隐患,不要等到事故出来以后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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