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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公路改革
2016-01-22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许嘉玥见习记者王海涛)1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公路改革。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2.3万公里,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已跃上一个新台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在阜新市、黑山县开展农村公路改革试点,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3个县区。两年来,农村公路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鉴于试点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全省范围内农村公路管理改革在今年全面展开。本次改革将县道养护管理事权和财权归还给县级人民政府,明确了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负主体责任。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将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变为一般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通过改革,我省将逐步建立权责一致、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

(原标题:辽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公路改革)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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