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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强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
2016-01-2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应职责分工,主动推进,同心协力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具体细化为以下七项工作:一是编制本行政区域公路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绿色公路交通建设;二是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交通建设项目相关手续;三是组织实施港口、码头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四是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污染治理,推进绿色公路交通建设;五是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六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七是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闫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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