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至3月13日高速公路上十类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2016-01-19
新文化讯18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2016年春运安保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新文化记者获悉,高速公路公安局将从2016年1月24日开启春运攻坚战,一直持续到3月13日结束,共50天,较全国春运延长10天。
春运期间冷空气活动频繁
会上,高速公路公安局副局长李忠贤表示,春运工作是每年交管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开年一次“大考”。相比以往,2016年春运存在四个特点:一是要求严。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8个方面27项具体要求,体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二是压力大。据预测,2016年春运全国旅客量将达到29.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3.6%,其中道路旅客量达24.81亿人次,增长2.4%。春节期间免费通行,高密度的返乡流、探亲流与货物运输流相互交叉,汇成流量高峰,容易引发事故和车辆滞留。三是恶劣天气影响持久。据气象部门预测,1至2月全省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波动大,阶段性低温明显,冰雪、雾霾等天气发生概率大,道路积雪结冰等不确定因素多,带来严峻挑战。四是人民群众期待高。社会各界历来对春运工作关注度高,特别是对高速公路既保安全又保畅通期望值更高。
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
李忠贤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春运将围绕“平安高速、情暖吉林”春运安保主题,主推“四项服务”:轻微违法免处罚服务,对“十类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送去高速交警的贴心大礼;便民志愿服务,联合共青团、客运企业等单位,在主要站口、客运站为过往群众发放春联、高速路网图等;温馨提示服务,依托新闻媒体、“双微”等载体及时播报路况、春运动态、高速交警故事,依托交通执法站、服务区开展阵地宣传,在省际入口设置“欢迎吉林儿女回乡过年”,在跨线桥悬挂“亲人盼您平安回家,请安全驾驶”等温馨提示语,营造和谐舒心的节日氛围;应急保障服务,恶劣天气条件下,加强与高管部门、服务区等沟通联系,做好后勤供给,保障司乘人员不受冻、有热水、有暖食。
这些行为不罚最好咱也别犯
一、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二、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三、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四、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六、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七、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八、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九、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十、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来源:新文化报)
本文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华商网(http://www.hsw.cn)